离婚之后,债务主张问题仍存在很多门道,关键在于区分这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
先说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的说法,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得一起偿还。哪怕两口子离了婚,债主依旧有权找夫妻双方里的任何一方还钱。举个例子,要是债主找到一般没负责还钱的那一方追债,这一方把钱还上了,就能按照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里对债务的划分,找原本该还钱的一方把钱要回来。就像离婚协议写明了债务归一方承担,可债主找另一方要了钱,那这另一方还完就能找协议里的承担方去追偿。
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只能由欠债的人自己还。离了婚之后,债主只能找欠债的那一方要钱,另一方没有还钱的义务。
还有些情况,离婚的时候有共同债务没处理,之后债主起诉要求夫妻双方一起还钱,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这债务到底是啥性质,然后做出判决。另外,要是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偷偷藏着债务没说,另一方发现了,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重新分配债务。
法律建议就是,离婚时一定要把债务问题弄清楚,签好协议或者等法院判好。要是遇到债主追债,先搞清楚这债务性质,是共同的还是个人的,再决定自己有没有还钱义务。要是发现对方隐瞒债务,别拖着,赶紧在法定时间内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