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事拘留30天后,案子不是一定会到检察院。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里,公安机关拘留人后,要是觉得这人得逮捕,就得报检察院审批。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报批时间能延长到30天。这意味着,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有30天时间考虑要不要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等30天到了,公安机关会根据案子情况做不同处理。要是他们觉得证据够了,符合逮捕条件,就会报检察院批捕,同时把案件材料交给检察院。之后检察院要在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
但要是公安机关觉得证据不够,或者嫌疑人不构成犯罪,就可能撤销案子,把嫌疑人放了;也可能改变强制措施,像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这种情况下案子就不会交到检察院。
所以,刑事拘留30天后案子会不会到检察院,得看案件侦查情况,由公安机关来判断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