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司法实践中适用此规定,需满足一定条件。要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前提,也就是之前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且该判决已生效。
之后,双方要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开始分居,分居状态持续满一年。这里的分居要求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不是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分居。
最后,一方要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时,若查明存在生效的不准离婚判决、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等事实,一般会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
总体来说,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一年,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一方再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