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不是一旦立案就不能撤销,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撤案的。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要是发现已立案的刑事案件有这些情况,就得撤销案件。比如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根本算不上犯罪。像邻里间因为小口角推搡几下,没造成实际伤害,就属于这种情况。要是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也会撤案,追诉时效得看法定最高刑,不同刑期期限不一样。要是有特赦令免除刑罚,那也得撤案,因为特赦令能终止刑事追究。犯罪嫌疑人死了,没人承担刑事责任,同样要撤案。还有其他法律规定不用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也会撤案。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遇到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用判刑或者可以免刑的,能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也相当于在一定程度上撤销了刑事追诉。而在自诉案件里,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可以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能撤回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