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按揭房分配的事儿,可不是一概而论的,得区分不同情况分着处理。
要是一方在结婚前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办了按揭贷款,而且房子登记在这一方名下,结婚后却用夫妻两人的钱来还房贷。在离婚的时候,这房子就归登记名字的那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成了他的个人债务。不过,结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的部分,还有房子因为这部分还款而增值的部分,登记名字的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具体给多少,得看看还了多少贷款、房子涨了多少价。
要是夫妻两人在结婚前一起出钱买的房,用一个人的名义办了按揭贷款,结婚后一起还房贷,而且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一起出的钱,那这房子一般就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房子归谁,给另一方多少补偿。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判。
要是结婚后夫妻一起办按揭买的房,不管房子登记在谁名下,这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房子归谁,得到房子的一方得给另一方补偿。要是商量不下来,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没过错一方的原则来判决。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买房和还贷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出资凭证、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这样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