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拟订的赔偿协议大多是具有效力的,不过得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才行。从法律角度看,依据《民法典》,一个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要满足三个关键条件。
第一得是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好比你去买东西,得有能力判断自己在买什么、付多少钱,签离婚赔偿协议也一样,双方都得能清楚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第二是意思表示得真实,就是说签协议时双方都是自愿的,没有受到欺骗或者威胁。比如不能一方拿着刀逼着另一方签协议,这种情况下签的肯定不算数。第三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像不能在协议里约定去做违法的事,或者给出一些违背道德原则的赔偿条件。
要是离婚后双方签的赔偿协议满足了这些条件,那它就是有效的,双方就得按照协议来办事。但要是存在一方用欺骗、威胁等手段,让对方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了协议,那受伤害的一方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这份协议。还有,如果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像约定的赔偿方式是违法犯罪活动,或者违背公序良俗,比如限制一方人身自由的赔偿约定,那协议就是无效的。
如果签了协议后,有一方耍赖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按照协议赔钱。所以在签离婚赔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谨慎,确保协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