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想自愿离婚,可不是签了离婚协议就能马上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先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两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可以拿着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申请。去的时候要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等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原件退给当事人。
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带上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哪怕夫妻都同意离婚,也得经过离婚冷静期这个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