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时候,要是原告撤了诉,法院就会把执行保全措施给解除,执行保全也就不再有法律效力了。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财产纠纷的案子,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那法院就得裁定解除保全;要是申请有错误,申请人就得赔偿被申请人因为保全而遭受的损失。原告撤诉,往往就表示他不想再通过打官司来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以便后续执行了。
原告撤诉之后,法院会根据撤诉这个情况,作出解除保全的裁定。毕竟保全主要就是为了保证法院的判决能顺利执行,现在原告都不接着打官司了,保全的理由和必要也就没了。不过呢,也有特殊情况。比如说原告撤诉之后可能还会再次起诉,而且有证据能证明他撤诉不是为了故意逃避法律责任,这种情况下,法院会结合实际状况,决定要不要在一段时间内继续保持保全措施,但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所以说,正常情况下,原告撤诉后执行保全就失效了,法院会按照法律规定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