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得符合一定法定条件,并且按照相应程序来操作。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债务人不要自己到期的债权,或者免费把财产转让出去,让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又或者债务人用明显低得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且接手财产的人也知道这种情况,那么债权人就可以找法院,让法院把债务人的这些行为撤销掉。
2、债权人要是想行使撤销权,得去法院起诉,打撤销权官司。在打官司的时候,债权人要自己拿出证据证明下面这些事儿。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确实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二是债务人做了放弃债权、免费或者低价转让财产这类处理自己财产的事儿;三是债务人处理财产的行为让债权人利益受损,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没办法实现或者很难实现。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低得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债权人还得证明接手财产的人知道这个情况。
3、债权人的撤销权得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的事儿那天起的法定时间里行使。要是从债务人做出行为那天开始过了很长时间,债权人都没去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就没了。撤销权能管的范围就是债权人的债权那么大。法院判决把债务人的行为撤销后,这个行为从一开始就不算数,相关的财产得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样才能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