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级检察院抗诉一般是针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才启动。抗诉分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
先说二审抗诉。检察院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抗诉书,同时把抗诉书抄送给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要将抗诉书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还要把抗诉书副本交给当事人。要是上级检察院觉得抗诉不合适,能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检察院。
再说再审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发现符合《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情形的,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检察院决定抗诉的案件,要制作抗诉书,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收到抗诉书后,要进行再审。同时,检察院要把抗诉书副本送达当事人,告知其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整个抗诉过程中,检察院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审查证据,保证抗诉理由充分且有法律依据。如果碰到相关情况,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好证据,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