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女方借债的责任承担问题得看债务的性质。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两人都得一起还钱。啥是共同债务呢?比如说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另一方后来也认可了,这就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借的债。还有用于家庭生活、一起做生意这些方面的债务,像家里日常买菜、水电费这些开销,或者一起投资开个小店,这些都算共同债务。
离婚的时候,共同债务先用夫妻一起的财产来还。要是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归各的,那就夫妻两人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
要是女方的个人债务,像女方自己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而且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债主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做生意或者是夫妻都同意借的,那这债就女方自己还。
在实际的法律案件里,判断债务到底是哪种性质,得综合好多方面的证据,比如这钱是干啥用的、啥时候借的、钱是怎么流转的。所以女方得把和债务有关的证据都保存好,像借条、转账记录这些,这样才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遇到债务方面的纠纷,也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