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离婚时,双方签的离婚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自愿离婚,要签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后,有三十日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会登记并发证。
在没完成离婚登记法定程序前,离婚协议虽成立但未生效。协议里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一方反悔,另一方不能依据协议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只能重新协商,或者通过诉讼解决离婚及相关问题。
所以,大家要清楚,没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就没效力。遇到一方反悔的情况,可先尝试重新协商,若协商不成,及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