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赃物基本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指的是,要是有人没有权力处分别人交给他保管的财物,还把这些财物转让给了第三方,而第三方在得到这些财物的时候是不知情的、没有恶意,那么第三方就能获得这些财物的所有权,原来的物主就失去了所有权。但按照法律规定,像赃物这种法律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物品,是不能用善意取得制度的。这么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要是赃物也能适用善意取得,司法机关追查赃物就会变得很困难,也不利于保护原来物主的权益。
2、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第三方是在公开的市场,从有经营资格的商家那里,用合理的价格买到了赃物,为了保障交易的安全和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原来的物主得先找卖东西的人要求赔偿损失,不能直接让善意的第三方把东西还回来。这种情况下,物主找卖东西的人赔偿之后,卖东西的人可以再去找捡到东西或者非法占有东西的人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