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录音能当作证明材料,它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不过,录音要想在法庭上发挥作用,得满足一些条件。
录音获取的方式必须合法。要是用严重侵犯别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取得录音,那这个录音不能作为认定案子事实的依据。举个例子,跑去人家家里偷偷装录音设备录音,这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一般就没办法当证据用。
录音还得是真实的。这意味着录音不能被剪辑、拼接、篡改,得保持原样。要是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有怀疑,还申请了鉴定,提供录音的一方可能就得配合去做鉴定,来证明录音是真的。
另外,录音得和要证明的事情有关联。也就是说,录音里的内容得能证明案子里的关键事实,像能证明双方有合同关系,或者一方有违约行为之类的。
最后,最好能有其他的证据来给录音做佐证。单靠录音一个证据,证明的效果也许不太强。要是能和书证、证人的证言这些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那录音的证明作用就会大大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