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里,判断自首时如实供述有这么几个规则。
1.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后,把自己主要犯罪情况如实说出来,就算是如实供述罪行。这里的主要犯罪情况,是那些对确定犯罪性质、量刑轻重有重大影响的事实。就算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主要犯罪情况,只是在个别小细节上有所隐瞒或者没说全,也不影响认定他如实供述了。
2. 要是犯罪嫌疑人犯了好几个罪,只对其中部分犯罪如实交代,那就只有他如实交代的这部分犯罪能认定为自首。举个例子,嫌疑人既犯了抢劫罪又犯了盗窃罪,只把抢劫的事如实说了,那只有抢劫罪能算自首。
3. 在共同犯罪案件里,犯罪嫌疑人除了说清楚自己干的事,还得把知道的同伙情况说出来。要是主犯,就得把知道的其他同伙一起犯罪的事都说出来,这样才能认定如实供述。毕竟在共同犯罪里,犯罪人之间联系很紧密,如果不交代其他同伙,整个犯罪情况就查不清楚。
4.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也如实说了自己的罪行,可之后又反悔不认账了,这种情况不能认定为自首。不过,要是在一审判决前又老实交代了,还是可以认定为自首的。
如实供述在自首里很关键,认定的时候得综合考虑案子的具体情况,还有犯罪嫌疑人交代事实是不是完整、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