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行人与对方负同等责任,赔偿计算分不同情况。
要是对方是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先让对方机动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交强险有有责和无责限额,有责时,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都有对应额度。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担。因为行人是非机动车一方,通常机动车一方承担60% - 70%的赔偿责任,行人承担30% - 40%。比如事故总损失10万元,交强险赔了8万元,剩下2万元,如果机动车一方担60%责任,就要赔1.2万元,行人自己承担0.8万元。
若对方也是非机动车或行人,那么双方各自承担5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总损失减去双方交强险赔偿部分后,剩余损失各承担一半。
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要是造成残疾,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造成死亡的,则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