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若指控的两个罪名里有一个证据不足,要按相关法律原则处理。
“疑罪从无”原则规定,若指控某罪名的证据不足,达不到“证据确实、充分”标准,无法排除合理怀疑认定被告人实施了该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此罪名。
侦查阶段,若证据不足,侦查机关要撤销对该罪名的立案侦查。因为证据不够支撑犯罪事实,继续侦查没实质依据。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会综合全案证据审查。要是证据不足,补充侦查后仍达不到起诉标准,检察院要作出不起诉决定。这表明现有证据无法支持对该罪名的指控,不应让被告人受审。
审判阶段,法院会依据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若认定指控的该罪名证据不足,法院要作出无罪判决,这体现了“疑罪从无”原则,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
而另一个证据充足、能达到定罪标准的罪名,司法机关会按正常法律程序处理,根据该罪名法定量刑幅度和具体犯罪情节对被告人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