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条过了三年去追讨,不一定就没有效力了,这和诉讼时效有关。一般来说,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要是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从这个日期到期后开始算三年的诉讼时效;要是没写还款日期,债权人随时能要求还钱,但得给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从债权人要求还钱的时候开始算三年诉讼时效。
2、要是借条过了三年,出现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情况,诉讼时效就得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就是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里,因为不可抗力这些法定的阻碍,债权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时效就暂时停止计算。等中止的原因没了,再过六个月,诉讼时效就到期。而诉讼时效中断是因为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让已经过去的时效全都不算数了,从中断的时候开始,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3、就算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也能去法院起诉。要是债务人没拿诉讼时效当借口抗辩,法院不能主动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要是债务人拿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但债权人该有的实体权利还是在的。如果债务人自愿还钱,不用受诉讼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