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中误工陪护费计算,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
先说误工费,它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要是因伤致残持续误工,可算到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算。
再说陪护费,也就是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没收入或雇护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一人,不过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护理期限算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若因残疾不能恢复,根据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遇到人身意外涉及误工陪护费问题,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像医疗机构证明、收入证明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