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人会害怕担责而选择逃逸,但逃逸行为的判定有明确规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判定要综合主客观因素。
主观上,逃逸者要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要是当事人因为紧急就医,或者怕被伤者家属殴打而暂时离开,有证据证明没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就不算逃逸。
客观上,这些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逃逸:明知出了事故,直接开车或弃车逃离现场;觉得自己没责任,直接驾车离开;有酒驾、无证驾驶嫌疑,报案后不等待处理,弃车离开又返回;送伤者去医院,却不报案还无故离开;送伤者就医,留下假信息后走人;接受调查时逃匿;离开现场还否认知道发生事故,但有证据表明其应该知情;协商赔偿没谈拢或赔偿不够,不留真实信息强行离开。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大家要积极停车、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及时报警。千万别因为错误举动被认定为逃逸,否则得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要是对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有疑问,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