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里,起诉地点的确定至关重要,这得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来办。
要是借贷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得按约定来,要向约定的法院去起诉。打个比方,张三和李四在借款合同里约定,要是以后有纠纷就去A法院起诉,那一旦真有纠纷了,就得去A法院。
要是没有约定管辖,那就得按照法定管辖来。法定管辖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户籍所在地,但要是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就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经常居住地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
对于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合同里,如果双方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后来也没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也确定不了的,就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纠纷里,要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出借人所在地就能作为合同履行地,出借人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法律建议: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时,最好明确约定管辖法院,避免日后为起诉地点产生争议。如果没有约定,出借人要注意收集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据以及证明自己是接受货币一方的证据,以便顺利选择合适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