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项执行遇阻,通常不能直接启动再审程序。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发现确实有误时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执行遇阻和原判决存在错误是不同的法律问题和程序,执行遇阻并不意味着原判决有错误。
要是遇到执行遇阻情况,应先通过执行程序来解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像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财产。若被执行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只有出现法定再审事由,才能够申请再审。例如出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有误等情况。所以,执行遇阻并非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不能只因执行困难就申请再审。不过,要是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有问题,就可以依法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