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婚前带来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其生父母,因为孩子和再婚配偶没血缘,也没收养等拟制血亲关系,再婚配偶没法定抚养义务。
要是在二婚期间,再婚配偶和孩子形成了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像再婚配偶长期照顾、教育孩子,使其有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效力,法院判抚养权时就会综合考量。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参考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若孩子满八周岁,要尊重其真实意愿。
若孩子生父母有抚养能力且想抚养,孩子基本归生父母。要是生父母没法抚养,曾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有继续抚养的可能。另外,就算孩子抚养权归生父母,只要继父母和孩子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会因再婚关系解除而自然终止。
建议遇到这种抚养权纠纷时,双方先友好协商,尊重孩子感受。协商不成,需提供对自己有利证据,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