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已办理贷款抵押的房子,处理起来得根据不同情形来。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又没对抵押房屋的归属和债务承担做约定,夫妻俩可以先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好了之后,就按照约定去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同时一定得通知贷款银行,让银行知晓情况。要是商量不出个结果,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法院会结合财产的实际状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还有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法院会确定房子归一方所有,拿到房子的一方接着还剩下的贷款,并且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要是房子是夫妻中一方的个人财产,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这房子抵押办了贷款,还把贷款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那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还款的责任,可以商量着分担比例。要是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实际情况来判决。
在处理抵押房屋的时候,有一点必须要注意。没有经过银行这个抵押权人的同意,可不能私自把抵押的房子转让出去。要是想变更抵押人,就得和贷款银行好好协商,等银行同意了再去办相关手续。不然,没履行好这些义务造成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到时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大家碰到这种情况,可一定要按法律规定,规规矩矩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