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行贿钱没送到受贿人手里就不算行贿?那可不一定。行贿罪指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的行为。在法律的判定里,财物有没有真到受贿人手上,可不是行贿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按照法律,要是为了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送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里,违反规定给人家回扣、手续费,那就可能构成行贿。哪怕因为各种原因,财物最终没交到受贿人手上,只要行贿的人主观上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想法,并且真实施了送财物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行贿未遂。
举个例子,有人把装着贿赂钱的信封递给受贿人,对方当场就拒绝了。但在这种情况下,行贿人已经做了送财物这个动作,这就属于行贿行为,只是因为意外没能成功,算是行贿未遂。对于行贿未遂的人,相比行贿成功的人,处罚上会从轻或者减轻。所以,可别想着钱没送出去就没事,该担的责还是得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