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里,大家常常关心啥样算过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下面这些情形就会被认定为婚姻过错。
一是重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包括法律重婚,也就是去登记结婚;还有事实重婚,没登记但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没以夫妻名义,却持续稳定地住在一起,偶尔的婚外性行为不算。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间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等侵害身体和精神的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持续的家庭暴力就是虐待;对没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就是遗弃。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个兜底条款,法官会根据具体案子来判断,比如一方吸毒、赌博严重影响婚姻的。
要是想认定对方是过错方,得提供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法院会结合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一旦认定是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损害赔偿这些方面,都要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