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信用卡债务的归属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法律眼里,判定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有几种不同的情景。
要是信用卡债务有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那一般就是共同债务了。举个例子,夫妻俩人一起去银行办信用卡,这就清清楚楚表明两人都认可这个事。还有一种情况,一方用信用卡消费后,另一方知道了并且认同,这也算是共同意愿的体现。
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为了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用信用卡产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日常吃饭穿衣、孩子上学、家里有人看病这些花费,用信用卡支付的话,都是为了家庭过日子,所以算共同债务。
不过,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用信用卡消费,并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要,这种债务通常就不是共同债务了。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的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的,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一方用信用卡投资,赚的钱却用来改善家庭生活,这就可能算共同债务。
要是信用卡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就算两人离婚了,债主可以找夫妻里的任何一个人要全部的钱,两人都有还钱的责任。要是被认定为个人债务,那就只能找借钱的那个人要了。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在婚姻里,夫妻双方最好对财务情况有个清楚的了解,尤其是信用卡的使用。一旦发现有债务方面的纠纷,要及时咨询专业人士,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