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里,如果承揽人死亡,定作人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得看他有没有过错。要是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方面存在过错,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啦。下面来说说具体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比较广,包含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还有必要的营养费。要是造成承揽人残疾,除了前面这些费用,还得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而要是导致承揽人死亡,赔偿的项目就更多了,除了前面提到的相关费用,还得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还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丧葬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算六个月的总额。死亡赔偿金呢,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算二十年。不过,如果死者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少算一年;要是七十五周岁以上,就只算五年。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得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