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时对方没钱,会不会找其妻子,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就有权找其妻子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双方一起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对于这类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责任。就算执行时对方名下没钱,法院也能执行其妻子名下的财产份额。
要是债务属于对方个人债务,通常法院不会找其妻子执行。个人债务要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不过要是能证明对方把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以此逃避执行,法院经过调查确定后,就能对转移的那部分财产进行执行。
法院执行时,会先审查债务性质,看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再决定要不要对其妻子采取执行措施。要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就可以积极向法院提供,配合法院执行。要是债务人的配偶认为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也可向法院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