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它的计算是存在诉讼时效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在司法实践里,按日计违约金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有不同的观点和处理办法。要是合同里约定了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按日计算,还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时间,那诉讼时效就从约定的支付期限结束那天开始算。
要是合同没约定违约金的支付时间,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属于连续性债权,每个单独的债权都要分别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每一天的违约金债权都单独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从这一天的违约金产生之日起开始算。不过,如果违约行为一直在持续,债权人起诉的时候,一些较早产生的违约金债权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除非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情况。
所以呢,债权人得留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的时候起,就要积极通过合法途径去主张违约金债权,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就没办法胜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