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如果撤诉了还没交诉讼费,一般会被法院按撤诉处理,不过之后大多是能重新起诉的。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原告该交案件受理费却没交,法院通知后还是不交,或者申请减少、延缓、免除费用没通过,还是不交的,法院就会裁定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其实就是当事人自己撤回了诉讼请求,通常不会影响当事人实际的权利。所以,当事人在程序上还是能再次就同一个纠纷向法院起诉。
但不同类型的案件会有特殊情况。拿离婚案件来说,要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
所以,当事人打算重新起诉时,得保证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得是法院能受理的民事诉讼,要归受诉法院管,得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而且重新起诉时要及时交诉讼费,免得又因为没缴费被按撤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