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异议人提交的资料是不是有效线索时,可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是真实性。得看资料来源靠不靠谱,有没有伪造、篡改的情况。可以和相关机构核实,或者查看原始凭证。就拿合同资料来说,看看合同原件,确认签字、盖章是不是真的。
第二是关联性。资料得和法律问题直接相关。要是异议针对的是某笔债务纠纷,那提交的资料就得围绕这笔债务的产生、履行等。要是资料和争议事项没关系,就不能算有效线索。
第三是完整性。资料得能形成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比如在侵权纠纷里,不光得有侵权行为的描述,还得有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资料。要是资料缺了关键环节,可能就不能作为有效线索。
第四是合法性。获取资料的途径必须合法。用非法手段拿到的资料,就算内容真实又有关联,也不能被采纳。像通过窃听、偷拍等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获取的资料,就不合法。
只有综合考虑真实性、关联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才能准确判断异议人提交的资料是不是有效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