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居期间,财产和债务的处理得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很多人觉得分居了,财产和债务就跟对方没关系了,其实不是这样。
先说财产。分居可不等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在没有特别约定时,分居期间夫妻得到的财产通常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要是一方在没跟另一方商量的情况下,就把共同财产给处理了,那另一方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不过,如果夫妻两人有书面约定,说分居期间财产各归各的,那就按这个约定来。要是离婚分割财产时两人谈不拢,法院会看财产的具体情况,偏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来判决。
再说说债务。债务得分清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的债,就算在分居期间,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两人一起还。比如为孩子交学费、家里交水电费这些产生的债务。但要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一起同意借的,那还是得一起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还,如果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归各的,两人可以先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成就由法院来判。
法律建议:夫妻最好在分居时就财产和债务处理签个书面协议,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遇到债务问题被债主追讨,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