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打官司流程主要有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
起诉时,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得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原告得和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案件要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且由受诉法院管辖。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审查立案,符合条件就受理,不符合就裁定不予受理。
审理阶段包括审理前准备和开庭审理等。审理前,法院确定开庭日期,通知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有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当事人最后陈述这些环节。法庭调查中,双方陈述主张、出示证据并质证;法庭辩论时,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辩论。
判决方面,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判决。简易程序一般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内审结。当事人若对一审判决不服,能在规定上诉期内向一审法院上一级法院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作出就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