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之后,夫妻是能够一起拥有房屋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两个或者更多的组织、个人是可以一起拥有物权的,而物权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这两种情况。
2、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要是夫妻两人商量好了,那他们可以决定继续共同拥有房子。举个例子,为了让孩子居住环境更稳定,夫妻双方就可能决定不分割这套房产,继续一起拥有,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3、要是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来分割财产,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如果这套房屋分割了会降低它的价值,不适合进行分割,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并且确定两人各自对房屋享有的份额,也就是按份共有。
4、夫妻共同拥有房屋之后,在房屋的管理、使用、处分这些方面,都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做。比如对于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和其他负担,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按份共有人就按照各自的份额来负担,共同共有人则一起负担。另外,要处分共有的不动产,需要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都同意才行,不过要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