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当法院冻结财产却没给被执行人留生活费时,被执行人是有起诉的权利的。法律明确规定,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得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的家属留下生活必需的费用,这其实就是在保障咱老百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要是遇到法院冻结财产没留生活费的情况,被执行人能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问题。具体做法是,被执行人要给执行法院交一份书面异议,在里面说清楚法院冻结财产没留生活费,影响到自己和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的事儿,同时还得拿出相关证据,像家庭生活费用支出的证明、所扶养家属情况的证明等。
法院收到书面异议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要是理由站得住脚,法院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冻结行为;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
要是被执行人对裁定不服,还得分情况处理。要是觉得原判决、裁定有错误,那就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来办;要是和原判决、裁定没关系,被执行人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这样就能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法律建议:被执行人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慌张,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积极和法院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