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一般会被婚姻登记机关收走。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后,会按相关程序操作。完成离婚登记后,登记员会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之后,有的地方会把注销后的结婚证退给当事人,也有的地方会直接收回结婚证。
这么做是为了从法律程序和实际凭证上确认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防止结婚证被不当使用,避免产生混淆。通过收走或注销结婚证,能明确婚姻登记机关已按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从这时起就正式终止了。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在成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走结婚证,或者给结婚证加盖注销印戳。要是你不清楚当地具体的处理方式,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婚姻登记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