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不少夫妻会选择去民政局登记离婚,不过要留意,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后一个月没办理正式离婚手续,这离婚登记是不作数的。
根据《民法典》,夫妻两人都自愿离婚,得先签个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给当事人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开始算,这三十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了,就能拿着自己有效的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去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且亲自填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还会把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起来。
等这三十天期满,接下来的三十天里,夫妻俩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要是没去申请,就会被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要是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一个月后,接下来的三十天内双方没去申请发离婚证,那这次的离婚登记申请就被撤回了,离婚也就没生效。
给要离婚的夫妻提个实用建议,决定要离婚,就记好时间节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手续。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也得按规定程序及时撤回,避免后续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