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亲反悔,彩礼通常可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习俗给的彩礼,若存在这些情形,法院应支持退还:一是双方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双方办了结婚登记但没共同生活;三是婚前给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不过,适用后两种情况,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一般订亲时双方还没办结婚登记,这时一方反悔,给付彩礼方要求返还,大多能获法律支持。实际中,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会综合考量没办结婚登记的原因、共同生活时长、彩礼数额和用途等,来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
要是双方在彩礼退还上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准备好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