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上诉后,原告一般不能直接提出新诉求。二审程序的重点是对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检查,目的是保证一审裁判公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要是允许原告在二审随意提新诉求,会破坏诉讼程序的正常节奏。诉讼程序是有规则和顺序的,就像一场比赛有既定流程,随意改变会让比赛乱套。而且,这也违背了两审终审制度。这个制度规定一个案件通常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就终结,随意在二审加新诉求会让这个制度失去意义。同时,这对被告也不公平。被告在一审时,是针对当时的诉求来准备证据、进行辩论的,如果在二审突然冒出新诉求,被告就没办法充分应对。
不过,要是原告在二审期间提出新诉求,法院会按照自愿原则对新诉求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出调解书,调解书一送达,一审判决就撤销了。可要是调解不成,原告就得另起炉灶去起诉,通过新的一审程序来实现新诉求。这样做能确保双方对新诉求都有完整的诉讼权利。
法律建议:原告如果有新诉求,最好在一审时就提出来。要是不小心错过,在被告上诉后的二审阶段提出,要做好调解不成需另行起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