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来说,要是经过法院调解,双方也签收了调解书,那一般就不能再针对同一个纠纷去法院起诉了。法院调解呢,就是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方面的争议,自愿、平等地坐下来协商,达成协议来解决纠纷的一种诉讼活动。一旦双方签收了调解书,它就有法律效力了,和生效的判决效果是一样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个诉讼程序结束了,当事人不能再拿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去起诉。
2、不过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当事人能证明调解的时候违背了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合法,那是可以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审查,发现情况属实,就会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调解书中对部分诉讼请求没做处理,当事人可以就这没处理的部分另外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