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自诉案件里,要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出庭,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按撤诉来处理。这里有个例外情况,如果被告是必须到庭的,像案子涉及赡养、抚育这些事儿,法院给被告发了两次传票,被告都没正当理由不出庭,那法院就可以强制被告到庭。
要是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法到庭,比如突然得了重病、遇到不可抗力的事儿,这时候被告得赶紧跟法院说明情况,还得提供能证明的材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不是要延期审理,等被告能参加诉讼了再接着审。
还有一种情况,就算被告没到庭,但要是案子事实清楚,证据也充足,法院也能在查明事实后直接进行缺席判决。不过要注意,缺席判决对被告的诉讼权利影响很大,所以法院一般会严格把控这个适用条件。
总的来说,刑事自诉案子里被告不到庭,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这么做就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能顺利进行,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