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指的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段,这个期间不会出现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过呢,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里约定一个比较长的保证期间,这样也能起到类似“延长”保证期间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期间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约定的。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那么保证期间就是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那天开始算,往后6个月。所以说,如果债权人和保证人想让保证期间长一些,以此保障自己的权益,那在订立保证合同时,就可以明确约定一个相对长的保证期间,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就行。
这里要特别注意,保证期间一旦确定了,要是没有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重新约定,是不能随便延长的。要是债权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保证期间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利,那保证人就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了。大家在处理保证相关事务时,一定要留意保证期间的问题,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