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侦查涉案事实超过半年,处理方式得看具体情况。法律对侦查羁押期限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来说,把犯罪嫌疑人逮捕之后,侦查羁押的时间最多是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查不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能延长一个月。
有些特殊情况,像是发生在交通极其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犯罪涉及面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过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前面延长的时间用完了还是没查完,经过批准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要是侦查超过半年,不过是符合上面说的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而且也按照规定办好了审批手续,那这种侦查就是合法的。
但要是侦查超了半年,既不符合法定延长情形,又没依法办审批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就可以要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他们还能向这个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控告,让这些部门来纠正违法超期侦查的行为。所以,大家要是遇到这种情况,不要害怕,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