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在法律上有多方面后果。
从民事角度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且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受损害方有权让恶意串通的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像返还财产,就是把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还给受损害方;还有赔偿损失,要赔偿受损害方因该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刑事方面,若恶意串通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可能构成犯罪。比如在招投标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且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会被处拘役、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行政领域,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比如经营者之间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处以罚款等处罚。
若遇到恶意串通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受损害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涉及犯罪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行政违法的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