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两口子结婚过日子期间,夫妻双方对两人一起拥有的财产都有一样的处理权利。要是丈夫没跟妻子商量,就把夫妻共同财产用现金的方式给了第三者,这其实就损害了妻子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权利,妻子是能够要求第三者把钱还回来的。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最后被认定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那通过这个行为拿到财产的人得把财产还回去。丈夫给第三者现金,这事儿违背了大家都认可的道德和习俗,而且这不属于日常过日子花点钱的情况,他其实是没有权力这么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这个送钱的行为一般会被判定为无效。
3、妻子要是想把这笔钱要回来,就得收集一些能证明这件事的证据。像给钱的具体时间、地点,给了多少钱,这些信息都要弄清楚。要是有其他人能证明丈夫给第三者现金,那就更好了。等证据收集够了,妻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第三者把钱还回来。一般来说,法院会支持妻子的要求,判决第三者把丈夫送出去的现金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