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该谁负责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
要是能确定具体的抛物人,那这人就得依法担责。毕竟他故意抛物,有过错还伤了人,对损害后果负责是理所应当的,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
但要是找不到是谁扔的东西,除了能证明自己没扔东西的,可能扔东西的建筑物使用人就得先给受害人补偿。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受害人权益,让他们的损失有人分担。等以后找到真正的抛物人,这些补偿过的人还能找他把钱要回来。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也有责任。要是他们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像没装监控、没设警示标识,导致无法确定侵权人或者没能预防高空抛物事件,就得承担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此外,发生高空抛物事件后,公安等机关会及时调查,找出责任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所以,高空抛物不能做,造成损失是要担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