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常常会和各种作品打交道,但不是所有号称“作品”的东西都有著作权。简单来说,如果一个所谓的“作品”没有自己独特的表达,那它压根算不上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著作权法要保护的,是那些有独特创意、能以特定形式展现的智力成果。要是一个“作品”平平无奇,没什么独特的地方,那它就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内,别人就算用了也不构成侵权。
要是确定某部有独创性的作品被侵权了,著作权人有不少办法来维护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可以先和侵权人好好商量,让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像停止复制、售卖、传播作品等,同时要求赔偿损失。赔偿的数额一般是按照著作权人实际遭受的损失,或者侵权人靠侵权行为赚到的钱来算。要是这两个数不好确定,也可以参考该作品正常的使用费用来赔偿。要是侵权人是故意的,而且情节很严重,赔偿的数额可能会是前面算出来的数额的一到五倍。
如果双方谈不拢,著作权人还能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寻求行政方面的帮助。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走法律途径。另外,要是担心侵权的证据以后不好找或者会消失,在起诉之前,著作权人能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避免证据损失。这一系列措施都能帮助著作权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