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纠纷里,确定管辖法院得依照法律规定来。有一种情况是协议管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签合同的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方里面选一个法院来管这个纠纷。但是有个前提,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双方签的管辖协议有效,那就得按照协议来确定打官司该去哪个法院。
要是没有协议管辖或者协议管辖不管用,那就要走法定管辖了。法定管辖就是说,因为合同纠纷去法院起诉的,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有权力管。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呢?如果合同里明确说了履行地点,那约定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没说或者说得不清楚,那就要分情况了。如果是要给对方钱的纠纷,收钱的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和不动产有关,不动产在哪,哪就是合同履行地;其他情况呢,负责干活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当时就把买卖结清的合同,交易发生的地方是合同履行地;通过网络签的买卖合同,如果东西是通过网络交付的,买家住所地是合同履行地,通过别的方式交付的,收货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最好把管辖法院的条款写清楚,这样以后万一有纠纷了,就知道该去哪个法院,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要是已经遇到纠纷了,要仔细看看合同里关于管辖的约定,再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