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是否超过六十岁不是关键,只要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执行程序一般就按正常情况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方式和普通被执行人一样。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里的存款,也能查封、扣押、拍卖、变卖他名下的房屋、车辆等财产。
但要是被执行人超过六十岁,而且没有生活来源,属于弱势群体,法院执行时就会多考虑他的基本生活保障。执行时会给他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确保他能维持基本生活。就拿执行房产来说,如果这是他唯一的住房,而且是生活必需的,法院可能就不会马上拍卖。
要是被执行人超过六十岁,还丧失了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法院可能会裁定终结这次执行程序。等发现他有能执行的财产了,再恢复执行。不过,如果这个被执行人还有劳动能力,那他还是得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法院也会依法进行执行。